看到朋友的Blog的標題上寫著
  技術非重點,idea不值錢
就想起當初在跟他聊天,曾聊到這個部分
深有同感...

看看現在Web2.0當道,一堆美國成功的東西其他國家、公司就開始抄抄抄
YouTube、Flickr、del.icio.us... etc.
當一個點子出現並且被實作後,那個點子很可能當場變得不值錢
為什麼?因為你想到了、實作了,別人看到就抄走了
除非你有辦法作出更棒的服務,或者一開始就是龍頭老大讓其他公司沒辦法超前
Youtube算一例嗎?Google Video好像被打到倒地不起?
Flickr算一例嗎?不過有名大站好像在台灣還是佔有率蠻高的?(Pixnet衝阿)
del.icio.us算一例嗎?台灣還是有黑米飯糰拉!(黑米好吃得咧)

這些大家都做得出來,只要有相關經驗就絕對沒問題。
所以.. 驗證了第一句話:技術不是重點
第二句呢?前面就說拉.. 大家都抄抄抄
相互抄來抄去的下場就是大家都會變得一樣
這要怎樣成功呢?所以idea不值錢


那.. 要怎樣才有營利呢?要怎樣才會成功呢?
Nokia吧?我不記得了... 有個手機廣告就是了
廣告語曾經說過:「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
看來該手機廠早就發現Web2.0了?
一切回歸於使用者,而不是服務提供者
現在當站長必須把自己當成使用者了,不能夠按照以前那樣,站長提供什麼使用者就必須用什麼,這樣會失去很多人氣

但是,該尊重的也是要尊重... 試著想想,假設今天你在某個網站上放照片,忽然照片以莫須有的名義被砍了,作何感想?
好不容易做出來的版面,CSS寫完手也差不多斷掉的那個情況下,開開心心套用到自己的Blog卻發現隔天首頁被強暴了,作何感想?

站長不是最大的!使用者才是!
但這也不代表使用者可以趾高氣昂,畢竟開發一個網站不是像你買了健達出奇蛋組合裡面的玩具那樣簡單,是懷胎十個月!十個月!!只是比喻..

所以,成功的秘訣就在於站長成為使用者,使用者不成為站長,在這種情況下一個網站才比較可能成功!

回歸主題... 話說之前到台北工作幾天,那段時間跟親戚出去吃午餐
閒聊時聊到現在社會上有一個專門在買idea的公司
idea不值錢?的確是呢....

以上只是小弟的見解.. 當然希望各界朋友們來發表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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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echi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